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7)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7)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宜昌市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绿色转型上面临诸多挑战,距离实现“强产兴城、能级跨越” 还有一定距离。产业结构需优化,2022年宜昌市三产占比结构由2021年的10.8:42.7:46.5调整为10.7:44.1:45.2,第二产业占比增长1.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但宜昌市工业产业仍以化工、装备制造为主,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期,新动能发展相对薄弱。
二、整改目标
推进全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增强新兴产业的发展动能。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方案》(宜发〔2024〕4号),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2.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支持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发展。
3.加快落实我市“数字经济政策十条”,加速推进“一区三园”(三峡坝区大数据中心集聚区、点军电子信息产业园、伍家大数据产业园、西陵人工智能产业园)数字经济核心园区建设,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已完成。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经信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总体目标,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七大行动。以《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与支点建设工作相结合,成立了宜昌市实施产业倍增行动指挥部,并制订了《宜昌市落实全省支点建设“产业倍增战略”重点任务清单》,由指挥部实行清单化管理。
2.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已完成。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中小企业发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磷石膏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相关市直部门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推动了现代化工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3.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2025年7月,对该政策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进一步推动落实我市“数字经济政策十条”。“一区三园”数字经济核心园区加快建设,2025年1-9月,点军区、伍家岗区、西陵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收占四上企业总营收比重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如对该项整改工作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联系人:杨小曼
联系电话:0717-6223473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日

